“春风行动”已成为我区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品牌项目,体现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宗旨和奉献意识,展现了企事业单位服务社会、回馈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实践,提升了上城“首善之城”的新形象和新高度,对实现上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社会均衡和谐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拓宽募捐渠道,夯实帮扶基础
二十年来,上城区每年扎实开展“春风行动”资金募集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捐款献爱心。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慈善理念,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不断扩大“春风行动”的知晓率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机关单位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捐献资金、主动结对帮扶。积极鼓励企业、企业家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奉献爱心,向爱心企业颁发荣誉奖牌,向爱心人士发放荣誉证书,广泛凝聚力量,助力扶贫济困。
自2000年“春风行动”募捐活动首次开展以来,上城区共募集善款7034.87万余元,为推进实施“春风行动”系列帮扶项目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创新救助模式,推进项目运作
加强慈善救助和政府救助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慈善救助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特点,不断丰富和创新救助项目,广泛实施助医、助学、助困等系列措施,助力低收入及困难群体增收减负及改善生活,取得了明显成效。20年来先后推出了“区级困难家庭教育救助”、“困难学生午餐补贴”、“零贫困工程”、“安居工程”、“三无人员医疗救助”、“计生公益救助”、“慈善临时救助”、“零自负工程”、“劳动年龄段以上困难人员补缴帮扶”、“春风助学”、“慈善医疗救助”等10多个救助项目。
例如“零贫困”工程针对因疾病、教育、失业等原因造成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予以兜底性救助。“安居工程”帮助困难家庭改善家居条件,包括对自住房基本功能不完善、无基础装修的,给予修缮和基础装修补助,对家庭缺乏基本生活必需用品的,按“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给予购置基本生活必需用品补助。“补缴帮扶”对劳动年龄段以上一次性补缴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困难人员提供费用补贴,从根本上帮助持证困难群体脱贫脱困,实现老有所养。“零自负”工程帮助持证救助对象减轻医疗费负担,凡困难对象在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其应由个人承担的包括门诊检查、检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所列的药品等自负部分费用,在付费结算时就直接予以全免。“慈善医疗救助”面向家庭财产符合相应标准的中低收入家庭,根据不同的收入层次和人均医疗费支出情况提供不同比率的医疗费救助,一次性最高可救助5万元。“慈善临时救助”为辖区内因突发性事件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体提供一次性兜底救助……
这些救助项目具有上城区鲜明特点,自推出以来一直持续运作、有机更新,有效发挥了慈善救助为政府救助“补短板”、“填空白”功能,极大地提升了上城区社会救助整体水平。20年来累计发放各类救助款3767.6万余元,受助人数达6.16万余人次。
(三)着眼精准帮扶,完善运作机制
创新慈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完善帮扶机制,规范运作方式,进一步提升“春风行动”对民生保障的补充作用,推进全区社会救助综合成效不断提升。
区、街道、社区三级救助服务机构紧密联动,在真情帮扶、真情救助上下功夫,精准对接群众的困难和需求,合力提升帮扶救助服务水平。凡符合低保、残保、低边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政府救助,做到“一个不落下”。对因病、因学、因意外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只要提出一次申请,三级救助机构即按照“政府救助先行、慈善救助补充”、“市级救助先行、区级救助补充”和“专项救助先行、临时救助补充”的原则实施个性化救助,做到“一户一策”,有针对性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健全结对帮扶长效机制,确保持证困难家庭结对帮扶全覆盖。结对干部每年至少走访慰问困难家庭2次以上,在走访慰问中认真听取困难群众的真实想法和实际需求,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交流,既把急需的钱物送到困难群众手上,更把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温暖与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心里,取得了“党员干部受教育,困难群众得实惠,社会各界都叫好”的良好成效。
同时,针对困难群众面临的普遍性、热点性问题,从政策依据入手,修订和完善救助办法,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救助帮扶力度。
针对医疗救助覆盖面窄、救助力度不足、医疗费救助需求强烈等实际状况,2016年修订了慈善医疗救助办法,面向困难家庭及中低收入家庭,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在原先只救助自负、自理费用的基础上增设了对自费费用的救助。同时也提高了救助标准,针对四类不同收入层次的家庭分别降低自负、自理医疗费救助起点500元至5000元不等。每户家庭每年最高可一次性救助5万元。办法试行第一年就有215户家庭得到医疗救助,支出资金149.76万余元,相比前一年救助对象数量增长了124%,资金支出增长了202%。近三年里光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共救助589户、456.23万余元。
为了更好地衔接杭州市临时救助政策,进一步拓宽了“救急难”救助路径,帮助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2017年印发了《杭州市上城区慈善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为加强、完善和规范本区慈善临时救助工作提供了遵循。对辖区内因突发性事件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体提供一次性兜底救助,最高一次性救助5万元。对需紧急医治、家庭无力支付医疗费或暂时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特殊困难人员还可以通过街道爱心银行提供“救急难”医疗费垫付。近两年来共向32户家庭发放“救急难”临时救助资金49.83万余元。
下一步,上城区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筑牢“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理念,做实做强“春风行动”,做到思想上重视、理念上提升、行动上发力,不断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上城区慈善事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为奋力建成“幸福美丽的首善之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