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风景名胜区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首批全国文明旅游景区和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也是中国第41处世界遗产。目前风景区总面积60平方公里(其中湖面6.5平方公里),年接待国内游客2800万人次,入境游客160万人次。
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名胜区范围内实施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全面负责西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管理、经营、民生,负责西湖街道的社会事务管理(下辖9个行政村、6个社区、3个经济合作社)。
名胜区管委会现有职工8000余人,其中在职职工3800余人。常住人口3万人、户籍人口2万,流动人口2.1万人。
2009年1月,名胜区春风行动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办公室设在区帮扶救助服务中心(现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区春风办成立后,紧紧围绕名胜区党委提出的建设“美丽西湖”,加快推进名胜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项建设和“民生最实”工作总要求,不断丰富具有景区特色的一站式大社保公共服务体系,着力完善组合式联动救助机制,提升辖区困难群众的生活品质,促进景区社会和谐稳定。成立至今,共募集各类捐款2310余万元(其中“春风行动”捐款510余万元、慈善捐款1800余万元),累计实施帮扶救助9400余人次1320余万元。主要工作体现在:
一、大民生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突破
随着经办机构设置不断调整,名胜区就业(民政)中心(两个民生保障机构合署运作)已基本形成集人力社保、民政、总工会(春风办)归口的就业、社保、医保、企退、党员服务、社会救助、防灾减灾、春风行动、居家养老、地名门牌等十大类社会保障服务职能,这标志景区所着力推进的一站式大民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制度性突破,“小窗口、大服务”的创新实践得到了上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政策支持。通过职能整合,有效缓解了名胜区民生工作线多面广,但工作人员又少的现状,实现了社会保障服务工作一条龙。
二、分类分层次救助内涵不断提升
名胜区牢固树立“综合救助”理念,把“输血”式救助和“造血”式救助紧密结合起来,把“一般性”救助与“重点性”救助有效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扶老、济困、助医、助学、慰问等分类分层次慈善救助活动,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一)扶老敬老。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契机,会同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共同做好慈善助老服务工作。结合春节、重阳等传统节日对敬老院、三无(五保)老人、老居干进行上门走访慰问,累计发放慰问金(品)19万元。
(二)济困助医。名胜区将西湖街道户籍城乡居民、持证困难家庭、外来务工(暂住)人员、直属单位职工及其家属纳入春风助困、慈善助医的救助范围,实现救助人群全覆盖。春风办成立至今,累计为360余人次开展急难险(重病、意外事故)困难救助,发放救助金180余万元。连续8年组织全区困难家庭人员参加免费健康体检,惠及困难人员100余人次。
(三)爱心助学。每年9-10月,面向全区持证困难家庭子女发放助学金,其中幼儿园1500元,小学、初中1000元,高中2000元,高等教育3000元,累计发放10余万元。“六一”前夕,累计向200余名品学兼优困难家庭在读学生发放慰问金12余万元。
(四)帮扶救济。春节前夕,累计安排专项助困慰问资金730余万元,对全区7200余人次大病重症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发放困难精神残疾病人慰问金14.3万元。中秋前夕,每年为全区持证低保、困难家庭送去中秋月饼。
三、内控管理机制建设日趋完善
(一)完善慈善救助政策。不断制定完善新的慈善救助政策。一是挤掉水分。设置年底大病重症慰问对象全年实付医药费标准3000元,改变把慈善慰问当福利的错误观念,把慈善资金用在真正需要的困难群众上。二是提高标准。调整低保、残保医疗补助标准,自负、自理和自费费用从原来经救助报销后分段救助提高为全额救助。三是扩大覆盖。调整就学困难资助范围,将幼儿园和研究生学生纳入救助对象;新增低保家庭普通门诊救助;新增特殊药品大病医保支付用药困难人员救助;新增反哺救助;外来务工(暂住)人员救助对象扩大至其家庭。
(二)编制救助政策指南。针对全市救助政策多,涉及部门广,居民群众及基层经办人员不易掌握等情况,编制印刷《社会救助服务指南》、《春风行动援助服务手册》、《慈善救助服务手册》等系列政策指南,全面介绍市区各项救助政策。
(三)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名胜区每年组织区各直属单位、西湖街道、各社区村春风行动联络员70余人举办春风行动、慈善政策业务培训会,邀请市春风办等上级业务部门负责人前来授课,讲解市级层面政策,交流日常工作中碰到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