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杭州市“众扶保”困难群众关爱险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全市困难群众定制综合型商业保险项目,哪些是政府补助对象?哪些项目可赔付?
“众扶保”困难群众关爱险项目内容
“众扶保”困难群众关爱险项目是我市为防范困难群体因病、因灾、因意外致贫返贫等问题,专门定制的综合型商业保险项目。该项目是在西湖益联保和其他商业保险基础上,填补了现有商业保险项目在覆盖面和保险内容上的“缝隙”,全面提升困难群众“防风险”能力。
项目包含A型险(组合险)和B型险(补充险)两类——
A型险:重点聚焦困难群众日常生活中容易引起致贫返贫的因素,设计的涵盖“意外、救急、保障、医疗、服务”五合一的组合型保险;
B型险:主要针对已经参保了部分商业保险项目,但保障力度较低的困难对象(如老年人意外险和女性健康险参保对象等),设计的涵盖“救急、保障、医疗、服务”的补充型保险。
符合这些条件即为市级资助对象
1.A型险(组合险)参保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册特困、低保、低边、低收入帮扶家庭对象;不符合老年人意外险参保条件对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不满60周岁的对象);不符合残疾人意外险参保条件对象(非残疾对象);除西湖益联保以外,未享受其他政府资助的综合型商业保险项目,如低收入农户综合险、防返贫险、困难家庭意外伤害险等。
2.B型险(补充险)参保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册特困、低保、低边、低收入帮扶家庭对象;不符合残疾人意外险参保条件对象(非残疾对象);除西湖益联保外,仅享受老年人意外险(截至2025年12月31日满60周岁的对象)或其他政府资助的保额小于50元的专项保险项目,如女性健康险等。
保险责任与范围
保费标准
A型险(组合险)保费标准为100元/人/份,B型险(补充险)保费标准为70元/人/份,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每年限资助一份。
常见问题解答
享受资助的困难对象是否需要自己提出申请?资助参保对象由各区、县(市)民政局收集,统一投保,无需个人申请。
不符合市级资助对象条件可以自费参保吗?以下三类人员可联系保险公司自费参保。1.低收入动态监测对象;2.在册救助家庭其他成员;3.其他非在册困难对象。
已经在其他地方赔偿了,能否在“众扶保”中再次得到赔偿?意外伤害-死亡/残疾部分——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所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残疾,不论是否已经从社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或其他商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或其他任何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本保险均承担死亡/残疾赔偿责任。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所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经从社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或其他商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或其他任何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本保险仅承担医保范围内的剩余部分赔偿责任;若被保险人参与社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因先通过社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获得补偿或赔偿,再向本项目的保险人申请赔偿,若被保险人虽有上述其他商业医疗保险,但是,被保险人先向本项目的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人不得拒绝被保险人的赔偿申请。救助帮扶、财产保障——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所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救助帮扶费用、财产损失赔款、第三者责任赔款,已经从其他商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或其他任何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本保险仅承担医保范围内的剩余部分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若触发保险责任如何报案理赔?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请您或您的亲友务必在第一时间拨打95518报案电话。区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电话后,提供电话指导服务(倘若系重大事故,将第一时间到现场查勘,填写现场查勘报告,提出处理意见),一次性告知您应提交的索赔单证资料。您或您的亲友整理好索赔单证后,可到区域保险公司营业场所柜面直接办理索赔;也可以要求区域保险公司上门收集索赔单证,保险公司在接到电话48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
保险有效期及投保时间如何?保险有效时间为2025年7月1日零时至2026年6月30日二十四时,原则上年度内集中投保一次,时间为6月下旬,考虑到今年为项目首次实施,投保时间延迟至7月底。自费参保对象投保时间截至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