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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申请低保吗?低保要怎么办理?解答来了!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1日 浏览量:23 次 来源:杭州民政
  “如何申请低保”“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条件”“我本身有疾病,家里没有经济来源,能不能申请低保”……近期,民民收到许多关于低保的留言问题,今天,关于低保申请的这些高频问题,一起来了解: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低保

  低保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杭州市低保家庭分以下几类:

  收入型低保家庭。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支出型低保家庭。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时家庭人均收入扣减认定的刚性支出,低于当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还有两类对象可以视作单独户申请低保:

  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以及低边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对象。

  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含)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关于低保这些说法是误区

  社会救助是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特困、低保、低保边缘等社会救助制度不是福利政策,而是政府救助基本生活陷入困难家庭的重要举措。快来看看您对社会救助还有哪些认知误区吧。

  误区一:认为年老就能办低保。错。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拥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有完全赡养能力的,其父母不能审批为低保对象。

  误区二:认为只要有困难就能无条件审批成为救助对象。错。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支出、家庭财产是申请社会救助的基本条件,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的,才可以按照程序认定为相应的救助对象。

  误区三:认为有劳动能力不去工作,也能审批为救助对象。错。《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规定,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无社保或公积金数据且未失业登记的对象,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其收入。

  误区四:认为不符合救助条件,托人找关系,也能审批成救助对象。错。救助审核需要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还要经过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工商注册与工商认缴出资等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核查,审批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误区五:认为低保是全额发放。错。低保是按补差发放,根据每个家庭经济状况与低保标准的差额来确定。

  在杭州,低保应怎么申请?

  低保应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其提出申请。

  方法一:一张身份证、一份申请表(含授权调查委托书,要签字加按手印)到所在镇街或村社就近申请,实现“一证通办”。

  方法二:登录“浙里办”APP,搜索“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上传身份证及申请表(含授权调查委托书,要签字加按手印)照片或通过在线填表的方式,提交救助申请。

  方法三: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可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网站),搜索“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上传身份证及申请表(含授权调查委托书,要签字加按手印)照片或通过在线填表的方式,提交救助申请。

  提交成功后,会有工作人员上门和您联系,入户开展相关调查。当然,如果对救助政策不理解,您也可以前往附近的助联体寻求帮助,在助联体,您可以咨询救助政策、提出需求申请、参与救助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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