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余杭区全面落实渐退机制 实现困难家庭稳步脱贫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7日 浏览量:575 次
  今年,余杭区全面施行困难家庭渐退机制,将渐退机制融入持证困难家庭年审复核工作中。截至6月15日,已复审5674户,其中注销205户383人、实施收入豁免13人、渐退101人。

  对部分就业对象实施收入豁免。对首次就业的低保、低保边缘对象,第一年所取得的收入、第二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以下部分的收入予以豁免;对初次就业、再就业的低保家庭残疾人,3年内取得的收入予以豁免。今年累计复审核查就业青年9人、就业残疾人24人,其中首次及再就业对象并豁免收入13人。

  对部分收入超标家庭实施渐退。对支出型贫困家庭申请前12个月收入扣除刚性支出后,人均月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仍在低保标准2倍(含2倍)以下的,享受一年渐退待遇,并按低保标准的30%发放救助金;对低保边缘家庭申请前12个月收入扣除刚性支出后,人均月收入超过低边标准但家庭人均年收入仍低于上年度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60%的,享受一年渐退待遇,按低保边缘家庭定期补助待遇发放救助金。今年累计复审核查人均月收入超标家庭91户,其中实施渐退19户63人(支出型低保14户47人、低保边缘5户16人)。

  对部分存款超标对象实施渐退。对精神残疾的残疾人单列户施保对象,个人银行存款在10年低保标准以内的,享受一年渐退待遇,按全额低保标准发放救助金;对单独享受低保的未成年人、60周岁以上老人,以及特困人员,银行存款在6年低保标准以内的,享受一年渐退待遇,按全额低保标准发放救助金。今年累计复审核查存款超标对象119人,其中实施渐退38人(60岁以上老年人26人、精神残疾人12人)。

市民政局
分享
搜索
新闻速递